随着经济的发展, 我国中小企业在经济生活和社会进步方面的作用不容忽视, 但是, 在实际运营中, 资金短缺已成为影响我国中小企业经营运转的最大瓶颈。造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有很多, 如存货资金积压、设备的更新与购置、应收 (付) 账款、新项目的投入等占用了企业的大量资金, 都可能会导致中小企业资金积压, 周转缓慢甚至出现资金链断裂现象。在此背景下, 仓储融资应运而生并得到快速发展, 为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瓶颈提供了有效途径。
仓储融资服务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 在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的同时, 还要实现中小企业、银行和仓储企业三者之间形成多赢局面。仓储融资服务的主要模式包括仓单质押融资、保兑仓融资、动产质押贷款业务。
仓单质押融资是指借款企业根据物流企业开出的仓单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信贷业务, 是物流企业参与下的权利质押业务。在这种模式下, 中小企业将其质押货物存放在商业银行指定的自有仓库或仓储企业仓库。近年来, 国内大的物流公司如中远、中储等与深发行、商业银行、广发行合作开展的仓储融资业务。基本流程为[1]:
保兑仓是指以商业银行信用为载体, 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工具, 由商业银行控制货权, 仓储企业受托保管货物, 并对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外的金额部分以货物回购作为担保措施, 由中小企业缴纳保证金, 申请开出银行承兑汇票, 并取得提货权的一种特定票据业务。主要适用于空调、钢材、汽车、建材等, 实力强、信誉高, 缺乏资金扩大销售规模, 但又有发展潜力的经销商。基本业务流程为[2]:
基于动产质押的物流融资业务模式, 即存货质押融资, 是指借款企业, 将其拥有的动产作为担保向银行出质, 并将质押物交给具有合法保管动产资格的仓储企业, 从而获取贷款的业务活动。其业务流程为[3]:
如在《物权法》背景下, 质押合同可否约定质权人未受清偿时有权接受该仓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或约定直接受让仓单权利?如果没有司法权界入的情况下, 保管人、仓储企业是否有法定之配合义务?如果仓单提货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 质权人是否可与出质人协议提前取货?如果协议不成, 是否也必须等到提货日届满方可进行司法强制执行?这些问题导致在实际操作中, 银行行使质权时, 在提货日并未到期凭仓单提取货物, 且仓单也未背书。仓储企业认为银行只能在提货日提货, 且必须提供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否则不予配合。银行如果将仓储企业作为被告诉诸法律, 要求仓储企业配合执行, 不仅增加成本, 还影响了双方的合作。但如果事先将仓单办理背书并经保管人签章同意, 则有违“禁止流质条款”。
仓储企业为了争取业务, 监控措施不完善, 不按协议操作, 甚至与借款企业一起弄虚作假, 对动产质押物进行虚假资产评估等;个别借款企业出具无实物的仓单向银行贷款, 如质押仓单上列明的“洗衣机”和“冰箱”, 包装里面其中有一部分莫名其妙地变成了木块、塑料、棉花等填充物;在动态提取时提好补坏, 还有以次充好等现象, 导致双方信誉度下降。给银行带来较高的风险。
对第三方物流企业来说, 主要存在监控措施不完善、监管员由于利益驱动, 内外串通作案, 违背职业道德, 给仓储企业和银行带来很大的损失。有些物流企业小, 信息化程度不高, 仍停留再传统手工作业阶段, 不便于银行和物流企业随时了解质押物的出库、入库、货品变质、低于规定存量等情况, 加大融资风险。
动产融资的质押物只局限于部分货品, 质量稳定、不易变质、价格波动小、如煤炭、矿砂、钢铁、有色金属、大豆、小麦等, 而那些容易变质、性能不稳定、价格波动大的货品要谨慎选择。这项业务限制在相对较小的中小企业范围内。部分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现象仍未得到实质性的解决。
从事监管业务人员部分都是非物流专业毕业的, 知识面较窄, 与合格的质押监管人员所需要的既要具备物流知识, 又要具备金融和法律方面的知识, 对物流金融行业有较强的战略判断和把握能力, 能够敏锐地发现中间市场的变化, 还要有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平时只会常规操作, 当出现突发事件时, 无法应对, 影响仓储融资的整体操作水平。
如在《物权法》、《合同法》中, 要根据实际发生的案例, 与时俱进, 随时调整相关法律条列, 明确仓储融资中的权利和义务。此外, 在仓单质押担保融资业务中, 银行、借款企业与仓储企业三方签订仓储货物监管协议, 补充法律规定模糊或法律没有规定实际又可能发生的内容, 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只有法律健全、操作规范, 三方诚信, 规避风险, 真正达到中小企业、仓储企业、银行的共赢。
信用作为银企融资贷款的根本保障, 是构成合同关系的重要基础。在仓储融资服务过程中, 通过对借款企业资信调查、借款企业资料收集、借款企业档案管理、借款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等措施, 并对借款企业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等全面分析, 对借款企业进行全方位的信用管理。同时仓储企业对质押物资进行规范性管理, 不得为了个人的利益, 进行暗中操作, 规避银行风险, 可以更好地取得银行的信用, 同时也有利于需要融资的中小企业顺利地获得融资, 降低仓储融资的风险。
对于从事质押监管业务的仓储物流企业, 不断改善仓储条件, 为质押物创造存储环境;不断提升监管人员的管理理念, 要不断总结经验, 找出薄弱环节, 改善机制, 建立监控和化解风险机制。对于成品质押融资而言, 仓储企业必须对质押物的种类、质量、数量进行有效地监管, 做好防潮、防霉、防鼠、防窃等安全保障工作, 严防货损货差, 严格规范入库、出库和盘点流程, 确保仓单与货物、货单一致。并要求仓储企业监管员24小时不间断监控, 同时还要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来应对突发性事件。此外, 必须搭建信息平台, 实现了同借款企业、银行进行信息沟通与共享, 在不断地良性循环中, 使仓储企业得以发展, 更好完成监管服务, 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从而降低了仓储企业和银行的风险。
在开展仓单质押业务时, 借款企业希望质押商品品种、数量和标准化程度不受限制, 否则很多中小企业的贷款融资得不到实质的解决。因此, 需要改善仓储条件, 提升仓储企业的储存能力和管理水平, 由原来的质量稳定、价格波动小、不易变质等货品窄小的范围, 适当扩大质押物范围, 对于不同货品, 采用不同的融资模式, 将银行、仓储企业的风险降到最低, 使中小企业的贷款也能得到实质性的解决。
为员工定期开展短期培训、以老带新、鼓励员工进修搭建平台, 促使他们在实践中学习, 在学习中总结, 在总结中成长。另外, 在基层岗位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突出的监管人员, 成立督察小组, 定期进行巡查, 确保监管业务的操作规范, 应对在运营中的各项难题, 提高仓储融资业务的操作水平。
虽然仓储企业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有了一定的发展, 但仍不能完全规避各种风险, 只有三方共同努力, 不断尝试, 制定出最优融资方案, 基本实现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有机结合, 实现仓储融资服务是物流业与金融业的有机结合, 更好地提升仓储企业的增值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使这项服务有持久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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