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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仓储物流公司怎么规避法律风险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14  点击数:

    编辑:BBYZDQFDCZDJOY

    一、认真审阅条约,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签订仓储合同时,对主要条款进行全面协商,达成一致。仓储物检验方法、标准、包装、保险、运输等事项,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签约后,审阅合同语言是否明确,有无歧义和误写,主要条款是否涵盖。订立合同时,保管人应知晓存货人存放的物品是什么,凡法律禁止流通物品及未经正式批准被存货人占有的限制流通物,保管人不得为其提供仓储场所。

    二、细致周到,履行保管人应尽义务

    1.收货后向存货人交付仓单,保管储存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有害物品,符合规定条件,按约定对其检查验收;2.发现入库仓储物变质或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安全和正常保管,催告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处置。情况紧急代存货人作出必要处置,于事后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遇有第三人对其保管货物主张权利起诉或扣押,保管人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3.写全写清出入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有运费时写明运费由谁承担,明确仓储物出入库手续办理方法,确立其出入库时间,双方当事人须办理签收手续;4.订明仓储物储存期间和运输过程中损耗、磅差标准执行原则。有国家或专业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无国家或专业标准,在保证运输和存储安全前提下由双方作出规定;5.明确仓储物包装条款和包装具体要求;6.仓储物储存条件和要求在合同中明确作出规定,冷冻库储存或在高温、高压下储存,通过合同订明。对易燃、易爆、易渗漏、易腐烂、有毒等危险物品储存明确操作要求储存条件和方法。有国家规定操作程序按国家规定执行,无国家规定按合同约定储存;7.接受存货人要求,对仓储物检查或提取样品。保管人在保管期到期返还仓储物。仓储物约定保管时间未到,存货人有权提前要求仓储人返还仓储物,仓储人不能拒绝,可要求存货人支付赔偿费。在合同中未确定保管期限,六个月后,仓储人在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前提下,可随时要求存货人提取仓储物。

    三、依法维权,妥善降低法律风险

    仓储合同中保管方主要权利有:1.有权要求存货方按规定及时交付标的物;2.有权要求存货方对货物进行必要包装;3.有权要求存货人告知货物情况并提供相关验收资料。存货人违反规定或约定,不提交特殊物品验收资料,仓管人可拒收仓储物,也可采取相应措施,由此产生费用由存货人承担;4.有权要求存货人对变质或损坏货物进行处理;5.仓储期间届满,存货人、持单人不提取仓储物,保管人履行催告义务后,存货人不提取仓储物,保管人可提取仓储物;6.具有提存权。见《合同法》第393条规定;7.有权按约定收取储存管理货物各项费用和约定的劳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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