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拉萨市经济和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物流运输不断增大,货物储存转运需求不断增加,特别是拉萨市的堆龙德庆区,位于拉萨市西大门,属于城乡结合部,青藏铁路、109国道和318国道贯通全境,并于2016年2月4日撤县改区,所有途径109国道的进藏物资均要在堆龙德庆区进行中转,城市发现前景极为广阔,且西藏最大的火车货运站——拉萨火车西站也坐落于堆龙德庆区乃琼镇色玛村,每日均有大量的货物装载量,2019年的货运周转量为799.9万吨(其中货物到达745.4万吨,货物发送54.5万吨),2020年截至5月就达到了293.37万吨(其中货物到达273.4万吨,货物发送19.97万吨),年增长率达到18%。为方便货物的储存及转运,一些单位及个人在火车西站周围修建大批的仓储物流场所。据统计,在堆龙德庆区范围内已建成大大小小的仓储物流场所50余家,建筑面积达到40万平方米。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的仓储物流场所主要分布在铁路物流中心的乃琼街道办事处波玛村、色玛村、岗德林村和东嘎街道办事处的东嘎村、南嘎村和桑木村周边。主要呈现物资流通频繁,周围道路交通拥挤、建筑密度大、消防水源差等特点,而仓储物流场所大多是乡村失地农民集资筹建或由乡村租借给单位或个人修建,属于临时性建筑,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大,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火灾扑救的难度也明显提升。
同时,由于大多数仓储物流场所不在城市规划范围内,无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设工程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消防部门也无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因此无法办理任何相关手续。
由于修建仓储物流场所的土地都是租借的,租借期限10年至20年不等,不是永久性的建筑用地,故国土规划部门无法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书,建设方只能以临时建筑修建仓储物流建筑,修建的仓储物流建筑都是砖混加简易钢结构建筑,建筑底部为砖混结构,梁为钢结构,顶棚为彩钢板,梁及顶棚未涂刷任何防火涂料,耐火等级只能达到三级或四级,不符合一、二级耐火等级要求。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3.2条要求“三级耐火等级的丙类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允许的最大建筑面积为2100平方米,每座仓库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700平方米;三级耐火等级的丁、戊类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允许的最大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每座仓库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但村民修建的物流仓储场所往往是一排连接着的仓库,仓库与仓库之间虽然有隔墙相隔,但顶部是相通的,未作防火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远远超出1000平方米。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2.1条要求“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厂房和仓库,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村民修建的物流仓储场所有相当一部分仓库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只是配备了灭火器。有的场所虽然设置了消火栓系统,但未设置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而是通过水塔为消火栓提供压力,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消火栓供水压力和消火栓用水量要求。
个别仓储物流场所的业主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对消防安全的认识,不能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对消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投入不多,甚至把完善消防建设作为一种负担。部分仓储物流场所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而且大多数从业人员是文化素质低下,未经过消防安全培训,部分存放可燃物品的仓库甚至存在吸烟的现象。
一些仓储物流场所内电气设备的敷设、安装、使用不规范,按照《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要求,不应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可实际上大量的使用100W的白炽灯,使高温的灯泡烘烤着可燃物。
部分仓储物流场所的业主将仓库租借给生产加工企业等小作坊,而生产加工企业将生产、加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库房内,未进行物理隔离,设置防火分区。
部分单位在仓储物流场所内修建板房,主要用于办公,部分用于住宿,少数单位还在板房内动用明火、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火灾危险性较大。
仓储物流场所一般建筑面积大,高度、跨度都比较大,而大面积、大跨度、大空间就易导致火灾的蔓延和发展,且大多数仓储物流场所无自然排烟窗口,由于仓库空间高大,货架、货物大量堆积,一旦发生火灾即产生浓烟雾、高温度、低能见度的高危状态,不利于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展开。
仓储物流场所要完全达到正规仓库的要求上有一定的困难。但根据堆龙德庆区的实际情况,又不可能责令全部仓储物流场所关闭拆除。在当前情况下,笔者认为应该通过下列措施来提高仓储物流场所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是单座仓库面积不应大于3000平方米,每个仓库的每个防火分区面积不应大于1000平方米,仓库之间留足防火间距。
二是三级耐火等级单座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6米,四级耐火等级单座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8米,防火分区之间使用防火墙分割,严禁预留孔洞,有条件的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三是严禁使用聚氨酯、聚丙乙烯泡沫夹心彩钢板修建仓库,严禁在仓库内设置住宿、餐饮等三合一场所,如修建办公场所,应使用实体墙修建,并设置独立的出入口。
四是设置消火栓系统,消火栓间距不大于25米,栓口距地面1.1米,栓口与墙面成90度夹角,严禁栓口与墙面平行,并配置水枪水带。消火栓管网应成环状布置,消火栓管径不小于DN100(10公分),设置不少于2个进水口,使用镀锌钢管铺设,严禁使用PVC等可燃管材铺设,并采取防寒保暖措施,避免冬季因天气寒冷造成的管网冻裂现象。
五是设置独立消防水池,确保消防用水,储水量不应小于54立方米,并设置一主一备两台消火栓泵,确保水压符合规定要求。
六是配置灭火器,属于轻危险级(如储存钢材、水泥等建材物品)的仓储物流场所,按照每200平方米配置1具4公斤的ABC干粉灭火器的要求配置灭火器;属于中危险级(如储存棉织物、化纤、纸张等物品)的仓储物流场所,按照每150平方米配置1具4公斤的ABC干粉灭火器的要求配置灭火器。
七是仓库内严禁设置电气线路,如必须设置,需用金属保护管或阻燃管穿管保护,并使用有相应资格证书的水电工人员进行安装操作,照明等级功率不得大于60瓦特,提倡使用节能灯、LED灯等冷光源照明灯具。
八是禁止储存可燃、易燃固体、液体、气体等甲、乙、丙1类物质,只能储存丁、戊类物质,如储存衣物、百货、电器等丙2类物质,仓库面积不得大于1000平方米,且单独设置,仓库建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第二项,如仓库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还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九是仓储物流场所的管理单位应设计仓储物流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正规平面布置图,符合实际比例尺寸并上墙公布,同时报辖区消防机构存档备案。
十是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储存丙2类物质的仓储物流场所需要建设微型消防站。
消防安全重在管理,再好的消防设施,只有管理到位才能发挥应有的、积极的、有效的作用,而仓储物流场所的消防安全重在单位自身管理,只有管理到位,才能确保仓储物流场所的消防安全。笔者认为,应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重视教育工作,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有提升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是强化培训工作,提升自防自救能力。仓储物流场所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经常性的对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使从业人员熟知基本的防火灭火及疏散常识,通过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全面提高仓储物流场所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
三是加强监督力度,全面消除火灾隐患。部门的监管责任,是监督仓储物流场所做好防火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消防部门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检查:一是查管理,主要查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及消防演练,微型消防站是否按照规定建设;二是查设施,主要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消火栓系统是否完整好用,供水压力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三是查隐患,主要查仓库内是否存在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电气设备安装、使用、敷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照明器具的额定功率是否大于60W;四是查整改,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仓储物流场所要落实整改人员、资金、时间和措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全力确保场所内消防安全。
随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物流产业的不断发展,仓储物流场所不断增多,对于建筑面积较大、火灾发生和发展更加复杂的仓储物流场所,根据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特性和建筑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仓储物流场所在消防安全布局、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器材、灭火救援等方面的应对措施,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发生率,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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